
教师申报副高,若是“6选1”条件够,荣誉硬,但评审却未通过,那原因就出在平台材料填报上,大致犯了以下4种错误:
一是基本数数据填报混乱甚至失误。
比如,栏13“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”一栏,有小学老师有个填报的周课时数,其中一学年是8课时,这明显达不到要求啊。
鲁教师发〔2023〕1号文件要求,“中小学专任教师近5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…小学周课时量不低于12—18节”,就按近五年平均课时量,该老师也仅是11.4课时。
还有就是数据混乱,周课时是12,总课时是490、488、492,8课时是400,13课时是556,这数据是怎么来的呢?
一学年40周,周课时12,总课时应是488啊;周课时13,总课时应是520啊;周课时8,总课时应是320啊……
展开剩余76%老师解释说,学校实际就是这安排的,他实际就是这样上的(比如占用其他教师、学科课时),五年平均就是12.13,符合省文件要求啊!
不得不说,老师“算”的很准,可如此复杂的“数学题”这不是考评委吗?若真实情况如此,学校管理该多混乱啊!
再就是听课节数偏少,而且听课节数多少毫无规律,学校听课每周几节难道没有制度吗?至少是每周一节啊,听课节数都不够,说明教师没有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啊!
栏8继续教育,有老师有一年度填的是80学时,继续教育明文规定每年不少于90学时,多了可以,少了不合格啊!
还有老师,这一栏把山东教师教育网上的“暑期远程研修”学时(分)都填上,这实在是六个手指挠痒——多些一举啊!
二是数据填报前后不一,缺乏系统性。
栏7工作经历、栏10、班主任经历、栏13任课情况、栏14综合素质评价、栏15教学能力考核(展示课)、栏18公开课情况等栏目,是一个体系。
任教学科、年级要一致,工作经历中任数学、任课情况是英语、最后年度任五年级数学,展示课课题是三年级数学,某年度任语文课,公开课栏同年度是英语……
凡此种种,不一而足这种数据填报混乱、前后不一,让评委做出的判断就是该教师不一定在一线教学,至少不是一个工作态度端正、教学认真的教师……
三是荣誉分类不清“3+3”填报错位。这是不少教师最容易犯错地方。
各地市“3+3”荣誉分类、填报要求不一样,名师、优秀教师、班主任等综合荣誉填前3,这个各地要求不一样,但单项教学,各要要求就不同了,比如教学能手、教学先进个人等,有地市放前3,地市地放后3,有地市比较灵活,即可放前3,也可放后3,这种情况下,教师就不能乱放,要根据本市县(区)要求放。不能像有的老师说的,前3不满、后3多,就自作主张把后3荣誉放前面了,这样,两栏荣誉是都填满了,但最后评审你却落选了。
四是文字性材料内容不全,语句不通,表述不明,抓不住重点。
像教育能力(展示课)评价、近3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报告、育人报告等,对内容填报都是有明确要求的,填报要结合自己实际实事求是的,有老师却一味迷信模版、奉往年通过者材料为圭臬,采取拿来主义,其结果就可能是不伦不类,不像本人的。还有语句不通、病句错字等,就更不应该了。
有老师说,这些东西评委也会真看、细看吗?
那么请问,如果评委不看,让你填这些东西干嘛呢?难道就是为了给你增加点负担、添点麻烦吗?
细节决定成败,千堤溃以蚁穴。职称申报材料是一个系统工程,任何一处都小觑不得。决定一名副高申报者是否通过,要对材料进行综合评议;而要淘汰一名副高申报者,很简单,就像数学上的反证法,只要材料上要有一点瑕疵就够了!
对此,您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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